关于公布许昌市2023年度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讲课答辩成绩2年有效人员名单的通知

许昌市2023年度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讲课答辩成绩2年有效人员名单

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》的通知(豫人社办〔2022〕67号)“对于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%的人员,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,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”的规定, 2023年度申报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%但评审未通过人员如在2024年度参加评审可不再进行讲课答辩,现将相应人员名单予以公布。

附件:2023年度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成绩2年有效人员名单.xls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9月5日

本文出处: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原文链接:https://rsj.xuchang.gov.cn/Home/info/2d41340b-e328-4e82-9d78-2340ea76e3cc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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